第四節 -- 天人炁功聖訓
第四節 天人炁功聖訓
文號:(94)帝極(參)天字第0九七號
傳示日期:乙酉年二月九日申時
首任首席使者:
對維生首席使者特別陳報「重建天人炁功」專案,本席商請無形天人炁功院主持先天一炁流道子共議,確立依「傳授、訓練、組織、考核」四原則進行天人炁功之重建,人間同奮準此共同建立天人炁功正確觀念,端正學習天人炁功之身心行為,形塑出天人炁功奮鬥不息之風氣。
本教是有組織、有制度之宗教,人間教政、教務均有典章規範以為管理,以茲傳承,遵守教規戒律之約束,公開公正,方能凝聚團結奮鬥力量,充分發揮出天人炁功於救劫弘教之功用,維生首席使者於此時對天人炁功做出重建方案,無形樂觀其成。
天人炁功心法是天帝教十五項宇宙法寶之一,以接引天地正氣為媒介,鍼心療病,引渡原人。天人炁功本是同奮參與正宗靜坐班時即可得授,以為救劫使者結善緣、度原人之心法。正宗靜坐班同奮藉由傳習天人炁功煉心發願,力行同奮基本修證功課,積極培養正氣,勇於運用天人炁功鍼心治病,廣渡原人回歸帝門,必須始終保持守正不阿、信心不惑之身心行為,希能於「觀念統一、方法統一、修持統一」之原則,共同遵守三願五規,用心學習天人炁功之課程,行理合一,遵願奮行,精進道業,自創道程。
最後,凡是有心奮鬥、熱心參與天人炁功之靜坐班結業同奮,一本有教無類之精神,均可參與天人炁功行列,配合以適當可行之考核,共同壯實天人炁功之教化力量,共為救劫弘教使命而奮鬥!
2005/03/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