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架構
天人炁功院主管機關與單位職權
一、修行師團職權:
1、修行師團具有企劃、立法、決策、評議之職權,行使修行士和各級修行師的徵選、升等、各級炁功授證之授予與取消和各項獎懲等事宜。
2、天人炁功之各法規制定及獎懲辦法皆由修行師團提出,並經出席過半數之修行師 同意後,報請首席使者核定後公佈之。
二、天人炁功院職權:
1、院長-裁決天人炁功院之各項事宜並交付秘書處執行,對首席使者負全責。
2、副院長-襄助院長之各項業務。
3、秘書室-依據院長之指示編列各項規劃方案預算、綜理執行決議方案與負責各項行政作業,負有監督管理各組工作成效的責任及人事考評,相關預算業務與天人炁功之相關收支管理業務,對院長負責。
3.1、主任秘書-編制一位,負責執行院長裁定之各項事宜,策劃帶動本院各組的進度與功能,以及監督管理各組成效的責任與人事評議。
3.2、秘書-編制數位,協助或代理執行秘書所負之權責,並負責秘書處所交付分配之任務。
4、研究部-負責靈體醫學及天人炁功相關內涵與運作之各項研究業務。
(1)靈體醫學理論的系統整理。
(2)靈體醫學聖訓以科學、醫學的理論基礎如何銓釋與研究。
(3)靈體醫學實驗研究的臨床紀錄與統計數據。
(4)天人炁功炁療特殊個案之完整追蹤建檔。
(5)天人炁功組織效能、投入產出管理研究。
(6)天人炁功弘教智能、技巧之研究。
5、訓練部-下有五組如下:
5.1認證組-天人炁功各級進階之所有相關業務。
(1)各進階之企劃、領導、組織、運作、授證等之相關業務。
(2)炁療手勢的研究與擬訂統一程序。
5.2訓練組-天人炁功各進階及教職之訓練與教育相關業務。
(1)各種訓練課程之規劃與編排。
(2)講師群之招募與聘任。
(3)各地區教院天人炁功專題演講之安排。
(4)編輯天人炁功課程講題教材。
5.3法規組-負責天人炁功相關規約業務。
(1)制定、修正、增訂及刪除天人炁功之相關規約。
(2)規約之相關合宜性之研究與探討。
5.4督導組-負責督導天人炁功認證、訓練等相關業務。
(1)各進階之督導、考核、獎懲等之相關業務。
(2)各地教院天人炁功弘教、訓練之督導、考核、獎懲等之相關業務。
5.5資訊組-負責天人炁功院相關資訊作業業務。
(1)訓練部各級進階與授證相關資料之登錄、建檔與管理。
(2)訓練部相關檔案資料與任務運作及課程規劃之網站訊息發布。
(3)炁功院之網站管理。
6、國際訓練部。